《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
2025年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2025年后,享受政策的对象不再局限于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只要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均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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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税率 |
适用范围 |
海南自由贸易港 |
最高15% |
境内、境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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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 |
最高15% |
境外人才 |
上海临港新片区 |
承诺最高15% |
境外人才 |
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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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7% |
所有人 |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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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2% |
所有人 |
6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
◆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 享受优惠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
8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
◆ 享受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的标准。
◆ 该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2、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且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3、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的高端紧缺人才。
2.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目录附后,适时动态调整)。1. 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产业和热带高效农业种业、医疗、教育、体育、电信、互联网、文化、维修、金融、航运等重点领域技能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2. 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以及法定机构、社会组织聘用人才;3. 符合《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相关标准的外国人才;5. 海南其他非限制性准入行业领域急需的技能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据测算,符合条件的人才来海南自贸港工作,若全年总收入超41.5万元,缴纳个税时没有“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相关专项抵扣,实际税负达15%,即可真正享受海南自贸港15%的个税优惠。薪酬越高,享受的优惠力度也将更大。实施个税优惠政策,将有利于吸引企业高管、行业精英和学科带头人等人才集聚海南,吸引越来越多以薪酬为主要标准认定的技术、设计、咨询和专业服务等多方面人才来海南创业就业,有助于海南吸引投资,促进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从而推动经济增长。
旅游战略研究人才
旅游行业研究人才
旅游市场研究人才
旅游服务与管理人才
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人才
景区开发与管理人才
旅文创新人才
旅行社经营管理人才
酒店管理人才
餐饮管理与服务人才
会展策划与管理人才
旅游信息管理与分析人才
特级导游
酒店高级培训师等
种业管理人才
体系编制推广人才
种业成果推广应用人才
动植物遗传育种人才
种质资源开发研究人才
种植养殖加工人才
项目策划人才
南繁建设营运人才等
航空人员资格人员(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包括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航空安全员、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空乘人员等)
物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物流业研究人才、物流项目开发人才、物流园区配送中心规划设计人才、物流计划工程师、供应链专员、国际采购经理、国际货代管理师、关务专员;
建筑规划项目管理人才、建筑设计及研究人才、城乡规划及研究人才、风景园林设计及研究人才;
海洋油气工程跟踪管理人才、海洋油气资源评价人才、海洋油气勘探人才、海洋油气地质评价人才;
研究类统计专业人才、分析类统计专业人才、法律类统计专业人才等
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以及法定机构、社会组织聘用人才。
符合《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相关标准的其他外国人员(C类)。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执业的港澳台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