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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供需矛盾 药品短缺问题再考量

转摘出处:医药经济报, 
2017年9月5日
       质疑为什么在产能过剩、市场需求旺盛甚至急需的情况下,会出现品种趋多、时间趋长的药品短缺?业内认为寻找到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建立信息收集和汇总分析机制、完善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实行定点生产和应急进口等措施的基础,是化解药品短缺问题的治本之策。
 
  如果找不到或找不准产生药品短缺的根本原因,那么,纵使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的措施再多,也难免“药不对症”,短缺现象依然会此伏彼起,此长彼消。政府和企业花了大量的精力、财力来推进的应对措施,都将难以收到实效。
 
  短缺根源:
 
  销售价格被压到成本之下
 
  以产品合法谋利是企业的天职。利润是企业的生存基础、本能追求、成败标准。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得清清楚楚。即使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不需要利润,也必定要有政府支持资金,以维持生存。这个基本的经济规律在任何社会形态下都是成立的。
 
  为了某种需要,比如做慈善,企业可以在一段时期内牺牲利润,也可以在某个或某几个产品上不考虑利润,但不可能长期在主营产品上亏本销售。药品采购中出现的唯低价是取,不但牺牲了产品的质量、技术的创新、企业的生存,也不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这一点已受到舆论的公开批评。但一些地方部门没有清晰地认识到这一点,不分实际药价的虚高或虚低,一味压低药品出厂价,显然有失公允。
 
  笔者梳理发现,常见的压价方式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投标价被认可的前提是必须低于当前市场实际购销价,低于近五年来的在线交易价,低于全国四省两市最新实际交易价,在此前提下,一般还会要求所有药品一律下降某个幅度(10%),如果是中药注射剂和抗菌药物,一般下降5%。
 
  二是销量属于全省配送金额前200位的,以50位为一个降价层次,依层次排名分别下降5%~2%。
 
  三是会与全国各省联动,只要有一个省的实际采购价低于本省,本省的采购价自动下降到这个价位。
 
  四是中标后通过“二次议价”再次压低中标价。
 
  五是遴选配送商时,要求配送商向生产企业压价若干个百分点,作为配送商入选的前提。
 
  通常,企业只要有1%的利润,就会有继续生产的动力。即便销售价稍低于成本,考虑到销售价可能仍高于变动成本的情况,在产能过剩的情况下可以分摊固定成本从而减少亏损,企业还是会继续生产。除非销售价格确实过低,多产多亏,企业才会忍痛“割爱”——停产。
 
  舆论引导:
 
  一边倒的批评不客观
 
  药价虚高一般是指利润率太高,但应明确是出厂价太高,还是病人消费价太高,最好能同时比较。但现在并没有这样的比较。混淆了出厂价和消费价,也就难以采取正确的价格措施。药价虚低则一般指利润率接近于零甚至等于负数。
 
  现在的舆论特别是大众媒体,更多地还是一边倒地批评药价虚高,但很少有人分析是不是所有药价都虚高,有没有药价正常甚至虚低的情况。药价虚高的原因是什么,这部分利益到哪儿去了?如何改变药价的虚高现状?药价虚低的原因是什么?产生了什么不良后果?如何来改变药价的虚低现象等。
 
  去年底,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曾公开表示:“药品价格虚低和虚高并存。药价虚低影响了药品正常生产供应,药价虚高会加重患者负担。”并明确药价虚高虚低的问题,政府也要想方设法解决。
 
  在笔者看来,如果规定对所有药品都降价若干个百分点,对价格虚高的药品也许并没有压价到位,而对价格虚低的药品却已致命。
 
  也有学者分析认为,现在按品种来计,有20%的药品价格虚高;按销售额计,有80%的药品价格虚高。换句话说,患者感受到药价高的不满意度也有80%,而药品短缺的危险性也接近了80%。但事实上,在很多时候,对患者而言,买不买得到药比买不买得起药更为重要。
 
  不合理压价:
 
  易导致四类不良后果
 
  这四种不良的市场后果分别是:药品价格上涨、质量难保、好药短缺、民族工业受损。
 
  要知道,价格过低导致企业投标前弃标、中标后废标和企业停产、市场短缺、医院断供,病人为了救命,私下以数倍、数十倍的高价避开正规渠道采购救命药。这反而容易推高实际价格。而如果患者私下去买药,为假冒伪劣药品逃避监管又提供了空间。
 
  药品价格过低时,如果市场需求依然存在,由同类的高价药取而代之的话,那么这个替代药价格高但疗效不一定好,性价比也不好。更甚者,有可能为外国药的合法进口与走私进口让出了市场。因此,药品短缺的并生现象是名义药价下降,而实际药价上涨,并且容易增加药品的安全性风险等。
 
  守住底线:
 
  企业担起应有的责任
 
  在笔者看来,一些企业没有守住底线也是造成上述不合理现状的重要原因之一。他们在进入招标(谈判)范围时,屈从强制压力,为了不被排除在外,无原则地接受一律降价、按品种降价和按排名降价。
 
  在提出投标价格阶段,一些企业错误地“宁亏利润,不失市场”,竞相压价到成本以下,明知没有可持续性,也低价投标。
 
  此外,在“二次议价”环节,为保住在医院的销售额,部分企业在不顾自身承受能力的情况下承诺让利。当企业无法维持简单再生产时,屈服于经济压力,不顾保障供应的法律责任和承诺信用,那只能无奈停产、断供。
 
  很多企业这样做是有理念方面的问题的。他们往往把市场占有率看得比不亏本更重要,并以此为战略决策;既然不中标快死、低价中标慢死,那快死不如慢死;挺住吧,看看再说,也许别人死在我前面……甚至只考虑生产成本,不考虑研发、流通、售后服务等成本;只考虑变动成本,不考虑固定成本分摊。
 
  此外,不少企业也有应对策略方面的问题。常常能找到的说辞是:“我要上市了、我要合资了,销售额比利润更重要。”“我要进入这个地区,通过亏本排挤掉某个竞争对手。”“这样做销售量也许会上升,会少亏一些。”“价格低了,在投入(包括质量)上动动脑子,降一点成本。”“价格虽然已经低于总成本,但还高于单纯的变动成本,销售提上去就可以减亏。”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亏了自己,坑了同行,伤了医院,害了患者。
 
  若持续短缺:
 
  后果将极为严重
 
  本世纪以来,是中国各个行业都在推动科技进步、推出较多新产品的时期,但目前中国的医药行业还是仿制药盛行,真正的创新药不多。这自然与我国研发力量薄弱有关,与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销售价格受压、利润微薄、缺乏研发资金投入也有关,和部分企业片面依赖大健康产品赢利有关。
 
  据笔者所知,现在除了少数缺乏竞争的独家产品之外,药品利润是不高的。由于消费者的成熟和同行竞争的加大,大健康产品的销售额在上升,但利润率反而有所下降。尽管如此,一些医药企业宁愿多投资大健康产品,也不愿多投资新药研发;宁愿扩大大健康产品线,也不愿生产亏本的现成药品。
 
  在对药品短缺现象进行客观分析后,可以发现更多规律性的现象。如果按时间的发生顺序,药品短缺一般会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研发短缺。创新药物本来成功率就极低,如果企业无法获得正常的市场回报,尤其是没有大投入的长期回报,科研投入无法收回,就没有企业愿意去投资。这是已经发生的状况。
 
  第二阶段:供给短缺。由于非市场的价格扭曲,企业无法维持简单再生产,即使产品适销对路、市场有需求,也只能被迫停产。这是正在发生的事实。
 
  第三阶段:健康短缺。治病需要的药品不能保证供应,保障健康的无药之医岂能存在?这从上篇文章中千余名医生的呼吁已可见端倪。这是可能将会发生的事。
 
  第四阶段:生命线的短缺。无法想象,当代社会无药可用是怎样的境况,这是所有人最不愿意看到的危险。
 
  行动起来:
 
  短缺问题的解决并非难事
 
  现在的药品短缺大多是人为的原因、硬性干预市场所导致,要解决短缺问题,只要敬畏和遵循经济规律,自然就能达到目的。
 
  客观地来看我国的药品市场:人口众多,年龄偏大,寿命较长,健康观念牢固,对药品需求旺盛。医药行业不仅是朝阳产业,更是如日中天的“正午”产业。当前,药品的生产能力总体过剩,社会的投资能力充裕,这是药品不应该产生短缺的根本理由,也是解决药品短缺的基础条件。
 
  药品行业难的是研发,高水平的新药比较少,而短缺药品大多是成熟药品甚至是美誉药品,没有生产技术上无法解决和市场上不好销售的难题。所以,只要放开价格确定上的不当干预,恰当地运用市场的方式,恰当引导,培育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让药品企业有合理的利润,能够维持简单再生产,并让一部分生产企业有经济能力进行从仿制到新品研发的转变,中国的药品市场一定能实现供需相称与合理配置。
 
  尤其是当前,从眼前的治标上看,短缺的药品虽然已经不少,并且还在不断增多,但相对都比较便宜,并不在国家要严控的“药价虚高”范围之内,用量也不算太大。从长远的治本上看,鼓励生产企业实施供给侧改革,遵循药品生产“高准入、高投入、高科技、高标准、高监管、高产出、高风险、高回报”的规律,加大原研药的开发性投入,凭国人的聪明才智,在满足医疗需求、践行社会保障和实施经济发展等各个方面跟上并走到世界前列,是完全有可能做得到的。